虽然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几名法官意见不一,但最终维持了此前地方法院一名法官的判决,即苹果在与五家出版商密谋操纵电子书价格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苹果去年曾同意,如果它未能通过上诉推翻美国司法部的指控,它将向消费者和有关州政府支付4亿美元的赔偿,外加5000万美元的律师费用。
苹果还没有表示是否会将此判决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如果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维持此前的判决,那么苹果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将是其当前季度盈利4.4%。当然,如果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被推翻,苹果将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周二,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曼哈顿地方法院法官丹尼斯・科特(Denise Cote)于2013年做出的裁决,这一裁决改变了电子书的定价方式。科特当时还实施了一项监控措施,以确保苹果在各方面遵守反垄断政策。
在判决书中,科特称苹果之所以在这起诉讼中败诉,部分因归咎于该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的言论。美国司法部指控称,乔布斯生前的电子邮件透露,苹果要利用各种手段地向电子书行业的领先者亚马逊发起挑战。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德布拉・安・利文斯顿(Debra Ann Livingston)在判决书中写道:“苹果找到了一条打开其电子书商店iBookstore市场的捷径,同时希望确保电子书整体价格将上涨至它和其它出版商已商定的水平。”利文斯顿的观点获得该巡回法院大多数法官的支持,其中包括雷蒙德・罗赫尔(RaymondJ LohierJr)。
没有共谋
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苹果没有合谋操纵电子书的定价,这项裁决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法官丹尼斯・雅各布斯(Dennis Jacobs) 对该判决提出异议,认为苹果通过建立新的电子书定价结构与亚马逊竞争的行为合法。
雅各布斯在判决书中写道:“苹果采取各种措施与电子书市场的垄断者竞争,事实上让这一市场向更多企业开放,仅对竞争进行了轻微地限制。苹果的行为是合乎情理的;没有人能提出另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
罗赫尔表示同意此案的判决,他写道,苹果辩护称亚马逊需要一位强劲的对手,不足以改变其方式的非法性。
他还表示:“鉴于亚马逊在电子书市场几乎无可争议的霸主地位,一些人支持苹果的观点,认为该市场需要更多的竞争。但多家企业合谋抬价的行为不是解决垄断的一剂良药。”
33个州加入
苹果于2010年推出了iBookstore,从而进入电子书市场。美国司法部于2012年起诉苹果和其它五家出版商,称他们通过采用所谓的代理模式操纵电子书价格,该模式让出版商而不是零售商设定电子书的价格。后来,美国由33个州加入由美国司法部提起的该诉讼。
2013年,经过为期三周的审判,曼哈顿地方法院法官丹尼斯•科特做出判决,苹果意图迫使最大电子书销售商亚马逊改变其定价模式。当时,亚马逊以9.99美元的价格销售其电子版畅销书,这通常是低于成本。
美国司法部助理总检察长比尔•贝尔(Bill Baer) 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上诉法院的)判决表明企业故意参与合谋操纵价格是非法的,无论其在这一合谋中扮演了何种特定角色,还是有其它原因加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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